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PDF 打印 E-mail
用户评价: / 1
好 
作者:Administrator   
周四, 2009年 04月 16日 15:32

 

绵普校[2009]10

绵阳普明中学

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

市教育局:

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《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》和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(绵教函[2009]44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,充分展示我市灾后重建的良好形象,学校经研究决定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:

  长(第一责任人):

张念平   普明中学党总支书记、校长

副组长(第二责任人):

张大斌   副校长

     副校长

龙建平   副校长

何剑英   党总支副书记

黄邦荣   副校级调研员

任宏烈   校长助理

  员(第三责任人):

唐成万  涂正清      王德广  王定广  周俊强      何雪翰       贾 武       李卫明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,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,统筹协调,综合服务。

00九年四月十四日

 

主题词:成立  综合治理工作  决定

绵阳普明中学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09年4月14
 
© 2006 绵阳普明中学  powerd by 普中信息技术中心
蜀ICP备06005954
地址:绵兴路北段38号  邮政编码:621000  电话 25379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