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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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Administrator | |||
| 周四, 2009年 04月 16日 15:32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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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普校[2009]10号 绵阳普明中学 关于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市教育局: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《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》和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(绵教函[2009]44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,充分展示我市灾后重建的良好形象,学校经研究决定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: 组 长(第一责任人): 张念平 普明中学党总支书记、校长 副组长(第二责任人): 张大斌 副校长 谭 平 副校长 龙建平 副校长 何剑英 党总支副书记 黄邦荣 副校级调研员 任宏烈 校长助理 成 员(第三责任人): 唐成万 涂正清 李 斌 王德广 王定广 周俊强 陈 凯 何雪翰 邓 虎 贾 武 肖 艳 李卫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,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,统筹协调,综合服务。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
主题词:成立 综合治理工作 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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